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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微速讯:ST柏龙:未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且违规补流的定增募资尚未归还 收深交所监管函

来源:公司调查    时间:2023-04-26 17:18:45

览富财经网讯:广东柏堡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柏龙”)未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且违规补流的定增募资尚未归还,收深交所监管函。

据监管函披露:2023年3月1日,ST柏龙披露《关于广东监管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整改报告》《会计差错专项说明》《会计差错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公告显示,ST柏龙根据2022年12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2〕188号),对前期会计差错事项进行更正,调减2021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0.67亿元,更正前后变动幅度为29.25%。此外,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ST柏龙在未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的情况下,使用0.36亿元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目前,上述违规补流的募集资金尚未归还。

ST柏龙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


(相关资料图)

深交所要求:ST柏龙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相关衔接:

据《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规定:

一、发行人、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或者存托凭证持有人、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及其他权益变动主体,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破产事项等有关各方,为前述主体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及其相关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对上市、信息披露、停牌、复牌、退市等事项承担相关义务的其他主体,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本规则及本所其他规定。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法规、本规则及本所其他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并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规则所称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本规则第一条规定的除上市公司外的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修订)规定:

一、上市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且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不得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者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2)已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3)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得超过十二个月;(4)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

二、上市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公告下列内容:(1)本次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包括募集时间、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净额及投资计划等;(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3)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4)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预计节约财务费用的金额、导致流动资金不足的原因、是否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和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措施;(5)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人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的意见;(6)本所要求的其他内容。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公司应当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在资金全部归还后及时公告。

来源:览富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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